尊敬的学员: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等文件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23年5月举办“基于‘大单元'理念的教学课例专题研修班”。
为方便您顺利参加培训,现将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时间:2023年5月1日——5月7日(实际培训6.5天,共计50学时)
培训方式:线下(上课地点: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报告厅)
二、缴费方式
1.单位统一缴费的,请汇至我校建行账户,于开班前两日完成汇款,具体信息如下:
汇款账户:台州学院
账号:330501663500000008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
2.学员自行缴费的,班主任会提供付款二维码,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姓名,付款完成请告知班主任,方便核查来款信息,后续据实开具电子发票。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
1.通过专家解读新课程背景下的新教学理念阐释,引领中学一线教师转变教学理念;
2.通过“大单元”教学设计案例研讨,提升一线教师的单元教学设计的能力;
3.通过“教研修述一体化”实践建议,重塑学科教研文化;
4.通过学科命题的基本技术和原理学习,促进教师测评素养与能力的提升。
培训期间,学员应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反思;提交教师个人代表课课例1份。
四、培训管理
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相关规定,学员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规定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总计2150元(不含住宿费;含住宿需缴费2570元),学校据实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学员回工作单位报销。
六、联系方式
班主任:蒋老师(13588097294)、刘老师(18857603299)
台州学院人文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