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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基于“大单元”理念的教学课例专题研修开班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

尊敬的学员: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等文件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235月举基于大单元'理念教学课例专题研修班

方便您顺利参加培训,现将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时间:202351——57日(实际培训6.5天,共计50学时)

培训方式线下(上课地点: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报告厅)

二、缴费方式

1.单位统一缴费的,汇至我校建行账户,于开班前两日完成汇款,具体信息如下:

汇款账户:台州学院

账号:330501663500000008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

2.学员自行缴费的,班主任会提供付款二维码,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姓名付款完成请告知班主任,方便核查来款信息,后续据实开具电子发票。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

1.通过专家解读新课程背景下新教学理念阐释引领中学一线教师转变教学理念

2.通过“大单元”教学设计案例研讨,提升一线教师的单元教学设计的能力;

3.通过“教研修述一体化”实践建议,重塑学科教研文化;

4.通过学科命题的基本技术和原理学习,促进教师测评素养与能力的提升。

培训期间,学员应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反思;提交教师个人代表课课例1份。

四、培训管理

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相关规定,学员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规定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总计2150(不含住宿费;含住宿需缴费2570元)学校据实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学员回工作单位报销。

六、联系方式

班主任:老师(13588097294)、刘老师(18857603299


台州学院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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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进利/图:王进利/审核:陈隆升/责任编辑:金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