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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人文学院2022年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

为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人文学子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台州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人文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扬帆竞逐大学梦 榜样引领绘青春

二、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3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时间及流程

(一)3月31日至4月2日

学生自荐与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大二、大三(包括21级专升本)班主任推荐1名学生上报学院,并上交相关材料;大一和其他未通过班主任推荐的同学可自荐参评。

(二)4月3日至4月4日

学院根据所报材料研究讨论,筛选候选人进入展示公选环节。

(三)4月5日至4月9日

选手制作PPT并发送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2778640245@qq.com。

(四)4月13日

召开人文学院十佳大学生现场评选会,候选人结合PPT材料展示个人风采,每人限时5分钟,现场投票产生入围学生。

(五)4月14日至4月16日

网上公示,如无异议,授予2022年度人文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

四、评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习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心怀家国,服务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学业成绩优秀,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未受过任何处分。

2.立志成才、勤奋工作。锤炼意志品质,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成为“六有”大学生,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奉献青春。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具备一定组织和沟通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竞赛、体艺活动、发明创造等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志愿服务,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全国和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国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

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5.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五、材料要求

1.2023年4月3日零点前将电子推荐表(见附件1,申报阶段不需要纸质稿)发送至邮箱:1595520613@qq.com。

2.推荐表必须按要求填写,附先进事迹材料(包括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其事迹、成果原则上限于大一入校后至今)。

3.入围展示公投环节的候选人需准备PPT个人风采展示材料。




共青团台州学院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