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文件精神,人文学院将对报考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同学进行专业考评。为推进考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严肃认真、科学组织、规范管理;
3、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内容。
二、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由人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时间与地点
考评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8:30
候考室:1108教室
四、参加对象
已通过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核的学生。
五、考评要求、内容与分值
考评要求:重点考查学生(1)身心健康状况,是否满足本专业学习要求;(2)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3)专业知识和能力;(4)其他与学业学习相关的情况。
考评内容与分值:
1.笔试:文言句读、文言翻译、主题写作,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朗读、回答问题、演讲,时间为8分钟。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安排
2021年7月5日上午8:20,考生进入候考室。
2021年7月5日上午8:30——9:30,一号楼一楼专业认证室,现场作文。
2021年7月5日上午9:50——10:00,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开始抽题。带领1号考生进入准备室准备。10分钟以后,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1号楼1楼人文学院党员之家)。其余考生按序号依次准备并进行面试。
2021年7月5日上午10:00——11:00,1号楼1楼人文学院党员之家,专业面试。
(二)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自己姓名等个人信息,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面试。面试考生不能带手机、参考书等有关电子资料或纸质材料进入候考室、准备室和面试室(手机等电子工具关机后在候考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成绩评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为考评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
八、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评资格。
1、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2、伪造证件、证明的;
3、故意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对考试实施管理的;
5、威胁考试工作人员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6、有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的。
人文学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