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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考评实施方案

作者:人文学院     发布时间:2021-07-03      浏览量:

根据《台州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文件精神,人文学院将对报考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同学进行专业考评。为推进考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严肃认真、科学组织、规范管理;

3、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内容。

二、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由人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时间与地点

考评时间:2021年75日上午8:30

候考室:1108教室

四、参加对象

通过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核的学生

五、考评要求、内容与分值

考评要求:重点考查学生(1)身心健康状况,是否满足本专业学习要求;(2)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3)专业知识和能力;(4)其他与学业学习相关的情况。

考评内容与分值:

1.笔试:文言句读、文言翻译、主题写作,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朗读、回答问题演讲,时间为8分钟。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安排

202175日上午820考生进入候考室。

20217月5日上午8:30——9:30,一号楼一楼专业认证室,现场作文。

20217月5日上午9:50——10:00,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开始抽题。带领1号考生进入准备室准备。10分钟以后,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1号楼1楼人文学院党员之家)。其余考生按序号依次准备并进行面试。

2021年7月5日上午10:00——11:00,1号楼1楼人文学院党员之家,专业面试。

(二)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自己姓名等个人信息,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面试。面试考生不能带手机、参考书等有关电子资料或纸质材料进入候考室、准备室和面试室(手机等电子工具关机后在候考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成绩评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为考评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评资格。

1、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2、伪造证件、证明的;

3、故意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对考试实施管理的;

5、威胁考试工作人员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6、有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的。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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